贝安健康:孕期吃药时间和胎儿畸形有关吗?
分类:常见问题 点击量:10172 发布时间:2023-05-23

贝安健康:孕期吃药时间和胎儿畸形有关吗?

①胚胎前期  是指受精后的前两周

“全或无现象”是指胚胎前期时,如果致畸原作用强,胚胎易死亡;如果致畸原作用弱,少数细胞受损死亡,多数细胞可以代偿调整。

从同房怀上宝宝开始计算的14天内,接触了可疑致畸物,是由自然选择、优胜劣汰的,我们可以顺其自然。

②胚胎期 是指受精后第3~8周

胚胎期是指受精后第3~8周,为细胞和组织分化期。此期胚胎细胞开始定向发育,因而很难有细胞代偿修复损伤,一旦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,容易导致胎儿畸形发生。“致畸敏感期”是指整个胚胎发育过程中,畸形发生率最高的易发期,是细胞和组织分化最活跃的时期。

从同房怀上宝宝,开始计算的第15天至第56天;或者从末次月经(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)开始计算,第30天至第70天,是胚胎致畸敏感期。如果接触了致畸物,就需要咨询医生,分析致畸物的分级、接触致畸物的剂量,制定监测计划。

③胎儿期 起自受精后第9周,直至分娩

胎儿期是胚胎发育最长的一个时期,起自第9周,直至分娩。

“胎儿期”如果受到致畸原的影响:

① 一般不再造成胎儿结构上的畸形

② 少数器官如中枢神经系统、生殖器官,仍有可能出现形态异常。

③有出现生理功能缺陷、发育迟缓、出生低体重、或出生后行为发育异常的风险。

孕妇接触了人类致畸原,并不一定都引发胎儿畸形,因为无名的恐慌,选择放弃宝宝,是非常可惜的。

虽然医生不能在早孕期给宝宝未来情况下结论,但是可以评估有没有确切的、足够的、放弃这个宝宝的原因。

结合致畸原的接触剂量、接触途径、接触的胚胎发育阶段,与其他物质的联合作用,还有母亲和胎儿的遗传易感性等等,多个方面、全面分析,才能正确评价该致畸物质的危险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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